沈阳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1.
雪莲雅居公租房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红椿路35号,本次配租约 100套单室房源,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
2.
西雅美苑公租房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269号,本次配租约70套单室房源,建筑面积35-44平方米左右。
3.
惠生新城公租房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秀园一街2号,本次配租约290套单、双室房源,其中单室房源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左右,双室房源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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