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护士也是需要签合同的,但签的合同与没有编制的不一样,事业编签的是聘用合同,是跟人事局和卫计委签。没有编制的签的是劳动合同,是跟所在医院或第三方劳务公司签署。这两个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事业编享受事业单位福利待遇。
国家自2002年起,在事业单位中推行聘用制度,并要求聘用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规定应与其工作人员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也就是说,事业单位签订的是“聘用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其法律关系为“人事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承担公益服务职能,全行全员聘用制管理,而其他编外临时工、雇员以及其他合同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正式职工区别开来,在工作内容上以及一定的福利待遇上都会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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