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局是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副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并拟订相应的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拟订全市城市更新(含老旧社区、城中村改造,下同)总体工作方案,组织编制城市更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三)负责组织划定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开展城市更新项目标图建库工作。
(四)负责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改造单元规划和城市更新项目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报审工作,并组织开展对上述规划的实施评价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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