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迁入沈阳户口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税务证明、房产证明等。
2. 到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办理《户口迁移证》。
3. 到沈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门办理《户口迁入证》。
4. 持有《户迁移证》和《户口迁入证》到所在区县)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办理《居民户口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材料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外省户口迁入沈阳的流程大致如下:
购房落户:
在沈阳购买成套住宅并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后,可以申请落户。
买住宅没有面积限制;买非住宅类的商业网点,要求50平方米以上才可以办理入户手续;新建的办公用房需要80平方米以上。
就业落户:
在沈阳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有一定的学历,可以申请按照引进人才的落户方式。
积分入户:
居住满一年以上,办理过居住证,在沈阳缴纳社会保险,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60周岁以下,积分达到120分的,可以申请按照积分落户政策办理入户。
其他落户方式:
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连续2年年纳税3万元,或当年纳税5万元,在我市具有固定住所的,准予业主或个体工商户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
委托经营、租赁我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连续2年年纳税额超过10万元,准予经营人或其直系亲属、企业专业人员中,办理1名未婚人员落户我市。2年后年缴税金每满10万元,在上述人员中增加1人落户。
外埠人员投资社会公益事业10万元以上,准予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我市落户。
外埠人员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使用我市失业下岗职工30人以上的,准予投资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我市落户。
外埠人员具有普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在我市就业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的人员,准予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迁入我市。
落户流程:
先到当地派出所进行申报,公安机关分级签发准迁证。
当事人只需要持准迁证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然后持户口迁出手续再回申报派出所登记落户。
以上信息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获取最新信息。
办理投靠父母落户,这个手续是最简单的,手续最少。投靠父母,需要你本人在父母的户口所在地的房子上,实际居住。你持你的身份证、户口簿、现户籍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未婚证明》、你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父子关系证明(一页带父母儿子信息的那样的档案),本人申请书等手续,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经过分局审批出《准迁证》第二联、第三联,持第二联和你的大连的户口簿到大连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再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第三联,到你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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