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外地医保中心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单位所属区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
2.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申请表》,由所属医保中心窗口审核通过后进行转移登记;
3.市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打印申请转移人员《联系函》,并将《联系函》寄往原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
4.原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收到《联系函》后生成《信息表》邮寄至市医保中心;
5.市医保中心收到《信息表》后,按相关政策合并缴费年限并转移个人账户金额。
网上办理异地社保转移,参保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线提交社保转移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请以实际转出情况为准。
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转移为例:
【1】注册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2】登录后点击页面上方功能栏的“关系转移”,进入社保关系转移页面;
【3】点击“社保转移申请”,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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