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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有家长组织成立举报在职教师补课团意欲何为?作为一名外省人,我在想沈阳的在职教师难道不是国家教育部管辖之内的人吗?否认,只要是国家教育部管理的在职教师,都不能去各行其是,以身试法,违法乱纪,乱象横生的去“补课”或办各类“补习班”。
一,在职教师想方设法为学生补课意欲何为?大家都知道也都一样的心情,一语道破天机,就是为了钱的问题。但这样的乱象国家已明确的规定了,不允许在编人员教师通过各种理由巧立名目的乱办班,乱收费;国家教育部联合五部门下发了禁止在职教师在外兼职,补课收费,以各种理由搞盈利性收费的“红头文件”。只要是编制内的教师,都是一视同仁,没有例外;只要是国家认可的学校,遵守规则,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红头文件精神要求自己,顶风作案或以身试法,都会有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处理条款。
我只想知道沈阳的教师为什么是这样的乱象不禁呢?意欲何为不需要多解释,以收费为目的的补课行为一律视为“违法乱纪”。
二,“家长组织成立举报在职教师补课团意欲何在”?我们更不需要拐弯抹角,节外生枝;一是家长明白了在职教师收费补课是违背政策法规;二是组团举报在职教师“补课收费”是一种“抗拒行为”,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更是一种不愿意缴费的“明智之举”。
我倒是想“四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如果教师与家长形成了对立面,搞成这样的监督模式,格格不入的“防控探头”……受害者一定是自己的孩子,教育的对象是深受打击,育人环境得到污染,师生关系形成对立局面,教书育人成为“三角关系”互不相干,恶性循环下的“三位一体”不能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培育基地”。禁而不绝是祸根,“红线”无果是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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