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标准如下:
待遇范围:沈阳城乡居民医保覆盖了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
报销比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其中一般诊疗费每次支付比例为80%。
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为每季4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150元。
药品报销范围:门诊药品报销范围包括《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同时异地就医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就医地药品目录执行。
诊疗项目报销范围:符合《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中甲类项目均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支付。
就医方式:在沈阳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应持医保卡到相关科室进行就诊,并按照规定进行医保报销。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请注意,具体报销标准和政策可能会根据沈阳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最新情况。
最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