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诈骗医保的情况遍布全省城乡。
1、经济基础和经济建设落后,男女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养家糊口。剩下的老年人无所事事,一方面闲的蛋疼,一方面搞一些事情,一方面成为诈骗分子的对象,一方面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2、一些医务人员,身分不明,冒充医保医院上门问诊,免费体检,小恩小惠,赠医赠药,优惠大酬宾,甚至免费医治住院手术等。
3、工作部门人员混杂,素质低劣,有的沆瀣一气,监守自盗,贪赃枉法。
4、报警的话,会被曲解为或告知为所谓经济纠纷,不予理睬。山高皇帝远,村官无人问。致使失态越来越严重。
5、社会惯性,把事情弄大才会有人处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这个肯定属于违法!医院以伪造病人住院记录 、病例 、治疗费用的方式,骗取国家医保资金,达到盈利的目的。在主观上是故意,在客观上骗取了国家的医保金,造成医保金的大量流失。而这些钱,本该用在急需治疗的人们身上,有多少人因为没有钱救治,而坐在家里等死,要知道,他们套取的都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啊!所以,一定要严厉打击医院的故意骗保行为,而不是轻描淡写地予以一般纪律处分,否则的话,很多医院都会效仿,到那时,就更加难以收拾了!所以除了要依法追缴医院的非法所得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儆效尤!
不是责任问题!一黑色利益链条相互勾结,私自套取医保资金装入个人腰包,重大犯罪行为,是一种盗窃诈骗犯罪,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就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必严打,绳之以法!决不姑息养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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